金融知识普及月|以案说险:“合法”形式下的非法勾当

2022-9-30 16:10:18


 

金融知识普及月|以案说险:“合法”形式下的非法勾当

【案例简介】

刘某因一起交通事故受伤,在就诊医院住院期间认识了“法律咨询”服务有限公司监事周某群。刘某出院后找到该法律咨询公司,希望该公司为其办理交通事故理赔事宜。三月后双方在法律咨询公司签订了《聘请律师合同》,合同甲方为伤者刘某、乙方为江苏某乾律师事务所周某群律师,合同未加盖江苏某乾律师事务所的印章,事后周某群律师也未到江苏某乾律师事务所补办案件受理登记手续。周某群告知刘某最多能获得7-8万元左右的理赔款,骗其签署代理合同,载明人伤赔偿金额直接给付刘某5.5万元后“买断”该案件,其余的费用均归周某群所有,并要求刘某新办银行卡且将银行卡和密码全部实际控制,后周某群与刘某一起去保险公司协商保险理赔事宜,最终确认保险公司支付刘某理赔款18万元。刘某得知真实赔款情况不满,但代理人周某群扣留案件材料及银行卡,最终被迫支付代理人费7.5万元,并未开取代理费发票,实际刘某只得10.5万元。

【案例分析】本案律师违反了《律师法》第四十条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:(一)私自接受委托、收取费用,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;(二)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;本案律师利用其委托人不懂交通事故赔款,以律师身份之便与所谓法律咨询公司勾结,欺诈委托人,截取委托人的赔款,牟取高额“律师费”,本案伤者刘某最终在保险公司的帮助下,起诉咨询公司周某芳及周某群律师退还其5.5万元。周某群被律师行业协会通报批评。

【风险提示】

勿轻信医院内散发能够取到高额赔偿的公司传单,赔偿项目可至保险公司先行计算,公平公正透明,“无中间商赚差价”;

如需要委托律师,需核实其律师证件及委托合同是是否真实有效,且内容无欺诈及重大误解;

切勿将自己的身份证件、银行卡、密码等交给代理人

 

平安产险苏州分公司




本站所刊登的各种新闻﹑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,均为浙江新闻网版权所有,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。
Copyright © 2000-2013 www.zhexww.com All Rights Reserved

编辑QQ:2383424132